我国建立原油期货交易机制的机制
1、交易所上线原油期货合约和交易编码
2、日盘时段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0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
3、开设账户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4、交割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上午:09:00-11:30,10:30-11:30,13:30-15:00,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1:00。
5、市场价格决定商品价格
上期所原油期货合约为1000桶,交易所规定的基准价格为每桶462美元,交易所规定的每日价格盈亏为:1000桶×(1000桶-462)=38.31美元,期货公司会在此基础上加收 1000 桶,一般是收取 9 到 15 个点左右。
6、T+0交易
原油期货合约规定的日盘交易时间为:上午:09:00-10:15,10:30-11:30,13:30-15:00,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
7、结算
每日交易结束后,当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成交金额的5%-10%)调整为合约价值的5%-10%,收取的交易保证金在合约上加收3%-5%。
8、涨跌停板
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收取的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价值的2%。
9、交割
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买卖双方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实物交割的主要形式包括:实物交割、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10、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现货交割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1、交割日
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最后交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其中,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现货交割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2、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指期货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日期。
13、交易所对交割月份持仓限额规定的有关规定
套期保值的一般月份:
(1)套期保值额度控制在总资金的50%,若单边持仓量较大,则视作套期保值额度控制;
(2)套期保值额度控制在总资金的50%,如单边持仓量较大,则视作套期保值额度控制。
14、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该客户的持仓单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主动减仓,否则自动进入交割月;
15、单边持仓量超过100万手(含)的,以该客户未平仓合约的最大持仓量为其自身强行平仓的头寸。
16、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指交易者作为已被强行平仓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强行平仓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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