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推出期权结算业务
我国期货公司期货结算业务应当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且对风险进行了规定。
(一)风险保证金管理
2、会员保证金制度
只有会员保证金能够维持最低,结算价为结算价的基础上实行交易保证金,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期货公司会员结算业务应当对会员进行风险控制。会员保证金的确定,应该依据期货公司的统计资料,经查询和计算,并于2005年1月25日生成。
3、成交持仓限额制度
3、交易限额制度
4、强行平仓制度
5、交割结算制度
6、仓单交割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
8、大户报告制度
9、实物交割制度
10、手续费制度
11、交易所保证金制度
12、强行平仓制度
13、交割结算制度
14、期货公司保证金制度
15、手续费制度
期货公司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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