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主要特点有以下:
(1)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等级、交货时间等都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交易集中化。期货合约的买卖交易分散化,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组成多样化的交易所,交易者集中、自我约束,期货市场的持仓量、成交量和未平仓量连续性好,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统一安排。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期货交易不仅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
(4)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放大数倍的杠杆,也就是期货交易只需少量保证金就可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吸引了大量期货投机者参与交易,期货交易的双向性使其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
(5)T+0交易制度。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开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在成交量上表现为买入或卖出后某一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同种类、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规避风险。
(6)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这种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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