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倍增(期货 倍数)是以期货交易所为依托,开发了各种型号的期货合约,如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股票指数期货、债券期货等。期货倍数的计算公式是:期货倍数=(结算价×交易单位)× 保证金率。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期货结算机构为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结算服务。 交易结算机构有权为客户、交易者和期货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这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是期货市场的基石,这是市场化程度的一个标志,基于交易风险管理的工具,期货市场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很大,期货公司可以从自身角度出发,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期货交易中心在设计期货交易结算机构时也不是一帆风顺,一般期货交易中心以提供客户交易结算服务为主要的目的,专门设立专门的结算机构,组织期货交易结算机构,以自有资金对交易所、结算所进行结算,提供结算、交割等相关服务。
从实际业务的角度来说,期货交易结算机构可以提供交易结算业务。期货结算机构是专门从事交易结算的。它是期货交易保证金监控中心的职能,一般保证金监控中心为了保证期货交易交易的保证履约提供结算业务,而且可以对期货市场交易结算业务进行监控,确保期货市场的每日结算,不会出现资金不足或交易不够规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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