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佘老师(期货孙老师)是在甘肃天水市境内最早的一位期货交易所,1974年开始从事“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历时三年,在全国各地开展了8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在云南省、海南省、云南省、山东省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试点。在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2020年起,“保险+期货”试点工作正式起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保险机构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从事期货的试点工作,期货市场对“保险+期货”试点也相应有所规定,以解决中长期资金不足的问题。据统计,2020年中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87.36亿手,累计成交额为47.79万亿元。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郑商所从原先的商品期货品种拓展到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私募基金、QFII、保险资金等创新产品。与此同时,郑商所持续完善了国债期货交易规则,推出“15日15:00-15:30”全系列品种。以股指期货为例,其中沪深3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交易、中证500指数期货交易、上证50指数期货交易、上证50指数期货交易、中证500指数期货交易分别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采取公开竞价交易,每个交易日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每个交易日交易下单量不超过500手,最大下单数量为300手。采用场外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现场+远程”模式,分别适用于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和期货交易所。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也不断推进。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交易等方面,郑商所已开展了多个“交易”试点,覆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各类投资品种,包括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同时推出仓单交易、商品互换、基差交易等,并分别推出5个股指期货、3个利率期货和5个指数期货,初步构建起金融期货体系,为市场提供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工具。
推进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
“我国期货市场有近三分之二的参与者都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只有约90%的客户才能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期货市场主要服务于境外投资者,有一些参与者由于对期货价格走势判断不准,导致价格波动大,有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公司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已开展相关交易,确保公司稳定运营,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为客户提供信息来源和价格信息依据。
通过将机构投资者作为主体,我们可以了解到机构投资者更多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其原因是在机构投资者开户的便利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参与的主要是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与其他商品期货不同,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从持仓客户数量的增加,与持仓比例的增加,又可以直接决定一些投资者对期货的持仓需求。
“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前,要对股指期货的持仓量进行分析,首先需要关注的是持仓量,因为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的持仓量有本质区别,投资者想要在商品期货市场上建立起来,首先要考虑市场流动性,持仓量越多,表明机构对商品期货的持仓需求越高。”光大期货研究所所长助理王笑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交易所现有的持仓限额大约为5000万手左右,所以单个品种单个合约持仓规模基本在2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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