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定价理论及公式
(一)期货交易的基本概念
期货交易是在交易所里进行的标准化的合约,标准化的合约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标准合约、标准合同等。基本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合约标准化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的实物商品,即为了表达特定商品的特征和特征,并通过期货合约的集中、连续、连续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的买卖。
(2)交易集中化是指交易双方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并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交易场所一般都是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也就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在我国有专门的期货交易所,所以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
(3)合约标准化是指交易双方同意交换的实物商品,因为在期货合约中,除了有期货交易场所之外,交易双方还有标准化的合约,这就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基础条件。
(4)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是指期货交易的买卖与另一种买卖的双向运动。与之相对应的是,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期货交易的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特点是风险比较小,交易者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数倍于市场的期货交易,风险较小。
(5)交易集中化是指期货交易双方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并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买卖行为的集中化是指交易双方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另外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交易双方都必须通过经纪人进行。
(6)交易集中化是指期货交易的集中化,指的是交易双方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并且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买卖行为的集中化是指期货交易的双方都必须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并且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
(7)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
(1)交易者多为现货交易,而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与现货交易的主体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在发达的现货市场中,交易者普遍使用的是期货交易的交易手段,即按照远期合同进行买卖,另外,在进行现货交易时还需要支付较高的保证金,一般为合约规定的价格波动幅度为50%,而期货交易的风险则更大,风险则主要是由合约所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以及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所导致。
(2)期货交易是一种远期合约,其交易方式是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内进行一笔合约的买卖。合约的履行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通常是以合约上一月份的合同执行,另外,合约订立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内予以平仓,到期之前没有平仓的合约的转让,买回合同到期之前没有平仓的合约,买回合同到期前没有平仓的合约。
(3)结算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是以货物为标的物的交易,也称实际交收,这种交易是在进行商品实物交割的基础上,按照远期合同进行买卖交换的行为。
(4)交易目的不同
现货交易的目的是进行商品的转移,这种交易实际上是在进行商品交换的基础上,又叫拍卖交易。它的目的是为了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获得现金或者在特定的时期能够转移其所需要的价格,而在期货市场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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