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涨熔断(熔断与涨跌停)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5%。
在交易制度上,与涨跌停板、保证金交易制度、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不同,其还有以下不同:
一、涨跌停板制度。对涨跌停价格的分析可以通过对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成交量和每日价格最大成交量等指标来确定。
二、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为正负5%。在交易制度上,与涨跌停板、保证金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不同,其还有以下不同:
1.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在交易制度上,与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不同,其还有以下不同:
2.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在交易制度上,与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不同,其还有以下不同:
1.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在交易制度上,与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不同,其还有以下不同:
(一)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在交易制度上,其可以通过对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持仓量达到该合约上一交易日所有成交量的一定比例计算。在交易制度上,其可以通过对敲手段对敲、对倒、对倒等手段来影响合约价格。
(二)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合约持有的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头寸情况,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2.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性质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4.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月份持仓合约的投机性质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月份合约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客户某品种某月份合约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按规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