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壮期货(汪景芳期货)
4月1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3月27日交易前,对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自2021年3月28日起,将棕榈油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自2021年3月28日起,将棕榈油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自2021年4月28日起,将豆油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自2021年5月28日起,将棕榈油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提高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主要是为了支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交易所针对品种不同、交易规则不同、保证金比例不同,将根据各期货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标准以交易所官网公布为准。
据悉,2021年12月28日,大商所收取的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将保证金水平从8%上调至10%。交易所同时将对这些调整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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