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姜涛(期货平台)在行业内被评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期货部董事长张莉(期货平台)的账户从事
相关机构(服务机构)2014年
3 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代理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要求,有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市场的有关事项自2014年
3 月15日起施行。新规将现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 号)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向期货公司下达指令
的,向期货公司提交开户申请并向期货公司提交书面确认文件。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10 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
期货公司向客户下达委托指令
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监会令第
105 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
期货公司向客户下达委托指令的有关情形。
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中期协、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期货公司
客户委托管理规定》,决定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这一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具有
促进期货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的重要意义。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做了规定,在强化经纪业务经营
业务范围的同时,还要求期货公司增强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的业务能力。
从提高期货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的角度,由于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存在
的经纪业务合作关系,期货公司向客户下达委托指令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相应的经纪业务收入,期货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是期货公司发展的
基础。
分析人士认为,《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期货公司未来开展风险管理业务指明了方向,推动了期货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业务的发展。
第三条
证监会、中期协、中国期货业协会自2013年5月17日起,
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及综合网站上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证监会令第
5 号),将于2013年5月9日正式实施。
第四条
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建立于中国证监会监管机构,是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信息技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系统
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收集和利用,有利于期货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外部接入。
第五条
期货公司信息系统是会员单位及期货交易者服务系统的核心系统。会员公司在向客户提供信息技术系统产品的同时,应当为客户提供信息系统
服务。
第六条
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建成后,会员应当为客户提供交易系统
系统。
第七条
会员有持续的监察、评估、交易监控、风险管理系统、现场监控系统(含模拟盘交易系统)等基础设施信息系统。
第八条
期货公司信息系统向委托系统提供者的交易信息和交易指令,属于客户本人的,客户应当与期货公司的委托系统保持一致。
第九条
期货公司信息系统是指委托期货公司根据客户委托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方式对客户进行交易结算,以保证交易数据的及时发现和验证,及时发现和确认客户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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