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期货市场(货物期货市场分析报告)是经国家质检机构批准,交易所按有关规定注册,并承担必要的检验和监查,按规定执行期货价格和交货日期。交易所面向所有进口商和投资者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修订产品交割业务指南》,负责修订适用于现货交易的交割品标准。
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已经形成了以豆粕、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5个期货品种的合约和规则,并于近五年内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开展场外市场业务的试点。大商所现已累计开展150余个期货品种的市场推广和试点,上市了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5个期货品种的交易。
大商所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成功推动了生猪、焦炭、焦煤、铁矿石、鸡蛋等8个期货品种的市场推广和试点,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风险管理工具。交易所将进一步提升品种的功能,提高交易效率,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添砖加瓦。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