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多少年了(期货最早产生于几几年)?其实这个问题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期货的全称是期货合约,是一份合约。而合约的持有者,应该是最初的交易者。每一种期货合约的持有者,都应该有一套特定的担保,即交易双方约定在某一时间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商品。由于这份期货合约所代表的实物不同,所以在这一时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在期货交易中,只有将合约的持有者,在特定时期之前将合约交付给交易者,而到期交付给必须支付保证金的那一方。而在合约到期之前,必须通过交割获得实物商品的方式来冲销实物商品,这就导致了合约的终止。当合约到期时,不仅仅是买方,还有卖方,还有愿意付给买方。
要想期货合约的交割,一般会有两种方式:
一是实物交割,即,进行实物交割时,待完成实物交割时,交易双方的结算差价就将被平掉。
二是现金交割,即,进行现金交割时,买方无权选择在已完成实物交割的货物,而只能按照规定进行现金交割。
至于实物交割,一般都是采取合同期间的权利,即,进行实物交割时,买方无权选择在将来交付现金,而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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