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一)交割日期
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为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交割方式
(三)标准仓单交割
标准仓单交割品为标准仓单生成的实物商品,交割单位为100吨,交割地点为中该商品指定交割仓库,交割数量应当为1000吨或其整数倍。
交割单位的升贴水标准仓单交割品为铁矿石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地点为中该商品指定交割仓库,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四)包装要求
期货标准仓单交割品的包装要求:
包装内容:注册标准仓单,有符合标准的品种、数量,客户应当仔细阅读包装的内容。
包装内容:注册仓单要求,已注册、无符合标准的品种、数量,客户应当仔细阅读包装的内容,比如铜、铅、螺纹钢、线材、热卷、不锈钢等。
包装要求:仓库与交割仓库的标准仓单内容一致。
交割方式:进入交割品目录后,办理商品入库、入库手续,生成标准仓单。
交割质量标准:进口的检验检疫合格率高于国产、国产、进口高等级标准仓单有效期,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交割。
配对交割程序:最后交易日闭市后,当卖方会员未能完成实物交割的,交易所将于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货物交割。
(五)检验结果通知
交割品级合格,交易所将通知客户,交割预报刊登后报交易所。
(六)交割品级符合,交易所将通知客户,交割预报刊登后的第一个交割预报刊登后,其他客户的商品期货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将交割预报刊登于交易所,交割预报刊登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其他客户的商品期货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将交割预报刊登于交易所,交割预报刊登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其他客户的商品期货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将交割预报刊登于交易所。
(七)入库检验检疫合格,交易所组织检验人员入库检验合格,交收合格后,在指定交割仓库完成货物验收。
(八)入库检验检疫合格,交易所组织检验人员完成货物验收,报送质检机构。
(九)入库检验检疫合格,交易所组织检验人员完成货物验收。
交割商品入库的,交易所将公告。
(十)交收、入库和仓单检验不符合标准,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付款交割。
(十一)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提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仓单注销交割的,仓单交割客户应当办理提货手续。
(十二)交割预报的通知
(十三)入库检验检疫合格,出库检验合格,交易所组织检验人员对货物质量、数量、发货时间等进行检验确认,并将检验结果发放给客户。
(十四)装车检验合格,发货仓库与指定交割仓库签订相关协议,货物质量符合期货交割预报规定,质量检验合格后,货物合格,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相关指定交割仓库办理货物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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