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玻璃期货市场,提升市场透明度和交易效率,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玻璃期货合约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新规则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合约基本信息
- 合约代码:FG
- 合约乘数:50吨
- 交割月份:3、6、9、12
- 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
- 交易单位:1手(50吨)
二、交易时间
- 上午交易时段:9:00-11:30
- 下午交易时段:13:30-15:00
三、交易规则
- 涨跌停板制度:单边涨跌幅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持仓限额:同一客户持有的单月合约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20%。
- 交割规则:采用实物交割方式,交割地为指定交割仓库。
- 结算规则: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方式,结算价为当日收盘价。
四、保证金制度
- 初始保证金:10%
- 维持保证金:8%
- 动态调整:当合约结算价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变动幅度超过5%时,调整保证金比例。
五、手续费
-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收取。
- 交割手续费:按交割金额的万分之0.5收取。
六、其他规定
- 交割质量标准:符合GB 15763.2-2009《浮法平板玻璃》国家标准。
- 交割仓库:由协会指定,并向社会公布。
- 违约处理:违反新规则的,将按照《期货交易管理办法》和《玻璃期货合约规则》进行处理。
新规则的意义
新规则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玻璃期货市场,提升市场透明度和交易效率,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具体而言,新规则具有以下意义:
- 规范市场交易:明确了交易时间、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等交易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 提升市场透明度:通过每日无负债结算方式,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提高市场透明度。
- 保障交割质量:制定了交割质量标准和指定交割仓库,确保交割商品的质量和数量。
- 维护市场稳定:通过动态调整保证金制度,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新规则的实施是玻璃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市场参与者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新规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玻璃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