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持仓量的计算(期货持仓量的计算方式)期货、期权持仓量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1)合约数量;(2)合约月份;(3)开仓数量;(4)每日开仓次数。
交易者在持仓期间可以随时看到期货、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也可以随时撤销。每种期货合约在合约到期前的一个月、三个月之后都必须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一次性撤销,其过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实物交割;二是采取现金交割。
(1)现金交割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吨,交割月份为每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15个交易日;而实物交割的合约数量为每手200吨,到期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16个交易日。在最后交易日之前未平仓合约的,交易所将强制进行平仓,强制平仓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做市商持仓量超过其总持仓量时,交易所将对该会员出市代表,该持仓量超过该合约总持仓量的须经监管机构审批,该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向该会员报告并公告,该会员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定。
(3)自动撮合系统将交易系统发送给该会员,该会员就保证金实行自动撮合系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