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 卖出平仓(期货卖出平仓)是指投资者开仓后,在当日实际履约的一种操作。交易中,买进(或卖出)与开仓相同数量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有的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期货交易的双向性,是期货交易的一大特点。在期货市场上,大部分情况下,其对冲操作都是利用价格的大幅波动来获取收益。在期货市场上,价格的大幅波动往往是由于交易者的对冲操作,促使交易者改变他们对交易的看法,并调整他们对市场走势的看法。
期货市场是一个保证金交易的市场,也是一个履约的市场,使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的作用更为明显。期货市场上的每一种期货合约都是通过对冲操作来获利的。利用期货合约的不同性质来获利的人也不例外。从理论上讲,从事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最好选择所交易的期货合约,这样能够在价格波动中获利。但是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品种的选择
对于交易的品种,期货合约应该选择其交割月份。为便于交易者在合约交割月份前的任意一个交易日平仓,期货交易者可选择临近交割月份的合约进行交易。
2、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的作用是增加交易者的交易灵活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获利能力,因此,众多的期货投资者都希望选择保证金制度,从而能够节约投资成本。
3、持仓限额制度
期货市场上,持仓限额是指交易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期货交易的总成交数量。如果某合约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那么该合约的交易就会被交易所强行平仓。
4、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又称强制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
5、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而当期货合约价格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则称为涨停板。
6、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波动,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7、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经纪会员报告的有关资料。
8、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又称斩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对某一合约的持仓总量超出其规定的限额,而当会员或客户因交易而发生的强行平仓时,交易所对该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强行平仓的行为。
9、轧差交易制度
轧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某一特定时间点,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通过经纪商在不同价位上的对价,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品种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
10、期权交易制度
期权交易制度是指买方在买进看涨期权时,获得了相应权利,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标的物的权利,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以事先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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