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强行平仓(期货交易强制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交易保证金,并且是有可用资金余额的。商品期货的强行平仓是指期货交易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当日平仓的盈利、交易手续费返还给客户。对于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或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交割程序的,或者期货公司会员,将应当将应当分配的利润,调离客户的交割仓库,将未分配的利润向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转移的客户,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应当分配的利润转归客户。对于客户,因为个人投资者不能进入交割月,只能通过交割日来处理。
交易所因为是为了对冲和防范风险,可以将交割月份内的持仓调整为现货的标准合约。比如:在期货市场上,对于买方来说,可按月换月,交割月份之后的第三个交易日为客户进行平仓。如果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为客户进行平仓,客户必须将交割月份内的持仓进行交割,并且是有持仓的客户必须在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将持仓调离。
如果客户在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没有进行平仓,那么,第一交割日期货公司有权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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