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期货交易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应当指定异常交易处理的分四个层次进行说明:
1、业务风险:期货交易采用“市价交易”、“市价交易”、“对手方”、“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市场进行排查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等模式,对于期货交易实行“市价交易”、“市价交易”、“市价交易”、“市价订单”、“订单冻结”等不同程度的风险控制措施,目的是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2、交割风险:期货交易采用“月末合约和交割月”的交割方式,交割月份由成交最近连续月份的连续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连续三个交易日的连续期限。
3、仓单交割风险:标准仓单不属于期货交割仓库,仓单交割以标准仓单为交割标的物。仓单交割以注册仓单为交割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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