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组合保证金(期货主力合约的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保证金比率和期货合约成交价格按比例交纳的资金或期货合约总价值的比例。我国期货交易是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在市场上买卖期货合约时,只需缴纳少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就可交易保证金。期货组合保证金(期货保证金)有两种收取方式,按照交易所标准的标准计算,其中收取比例最高的是合约价值的万分之0.5,也就是5%的比例,比如豆粕1909合约的现价为2641元/吨,买方实际支付的保证金是2644元/吨。一般来说,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一般都在5%~15%之间。
期货组合保证金的组成与期货交易的结算方式完全相同,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