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煤期货交割日(动力煤期货交割日期)是指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买卖双方同意成交后,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卖方不再提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郑商所上市的动力煤期货交易中,卖方需要支付的动力煤期货交割费用由卖方缴纳。卖方收取动力煤期货交易的费用,如卖方买入或卖出动力煤期货合约所支付的每吨动力煤期货的总价,按照该种价格的90%进行交割。
当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时,买方会承担卖方的交货义务;当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时,卖方将会承担买方的交货义务。动力煤期货的交割月份为1-12月,买方交易期是整个期货市场的日常交易时间。交割期是期货合约到期之后,交易双方通过期货合约对交易双方的交割行为进行实物交割的过程。
动力煤期货交割方式和交割程序为:买方在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基础上可以提前提货,卖方在期货合约交割月的第二个交易日、第三个交易日之前提货,最后交易日后买方提交交货申请,提货后卖方提交提货申请,由卖方提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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