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玉米期货交易所(玉米期货交易规则)

货币兑 (2) 2024-12-28 15:10:43

玉米期货是一种以玉米为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买卖双方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以锁定未来某一时点的玉米价格。吉林长春玉米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长春玉米所”)是中国为数不多的玉米期货交易所之一,其交易规则为规范玉米期货交易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交易品种

长春玉米所交易的玉米期货品种为玉米1号期货合约(简称“玉米1号”)。玉米1号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交割品为符合国家标准GB/T 1541-2009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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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长春玉米所的玉米期货交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3:00。

交易方式

长春玉米所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撮合交易。交易方式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两种。限价委托是指买卖双方指定价格进行交易,市价委托是指买卖双方不指定价格,以当时市场最佳价格成交。

保证金制度

长春玉米所实行保证金制度,即买卖双方在开仓时需向交易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比例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确定。保证金的作用是保证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防止违约风险。

结算方式

长春玉米所采用逐日盯市结算制度,即每日根据当日收盘价计算买卖双方的盈亏,并相应调整保证金账户。

交割制度

玉米1号合约的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交割月为合约到期月,交割时间为合约到期日后第1个工作日。交割地点为长春市指定仓库。

风险控制

长春玉米所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交易限额、持仓限额、异常交易监测等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控制市场风险,防止市场操纵和过度投机。

交易规则的意义

长春玉米所的玉米期货交易规则对规范玉米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 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交易规则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 促进市场稳定:交易规则通过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等措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性。
  • 提高玉米产业效率:玉米期货交易为玉米产业提供了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提高产业效率。

吉林长春玉米期货交易所的玉米期货交易规则为规范玉米期货交易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保护了交易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稳定,提高了玉米产业的效率。在未来,长春玉米所将继续完善交易规则,为玉米期货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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