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涨停板(期货股指)是指期货市场交易中,期货合约规定的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涨停板(期货股指)是指期货市场交易中,当期货合约的价格达到期货合约规定的涨跌幅限制时,交易所会强制交易以该期货合约的涨停板价格进行平仓处理。
比如:5月8日交易的螺纹钢,特惠交易保证金是合约价值的10%,7月19日是最后交易日,那么,在该期货合约的收盘前,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是8%,如果该期货合约的价格达到期货合约规定的涨跌幅限制,那么,该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就是当天,该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6月16日,6月17日期货合约涨停板(期货股指)是指期货合约在当天的大涨或者大跌中,交易所向市场发出通知,将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此外,上期能源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自2020年6月21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另外,当日交易所在结算时发现客户的持仓部分、交易保证金比率等其他交易保证金余额高于期货公司规定标准的,中国期货监控规定,经中国证监会交易监管部调查,发现该客户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违反交易规则,频繁交易;二是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通过微信、APP、网络或其他方式发布、发布、发布、登载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信息;三是违反客户适当性管理规定,通过其他方式发布、发布、发布和发布虚假信息;四是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未如实向客户提供交易建议,未及时向客户提示相关风险;五是未按照客户标准及时追加保证金,未按时追加保证金;六是未按照期货公司风险控制指示从轻仓调整持仓,未及时追加保证金;七是未按照期货交易所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持仓;八是未按照客户交易所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未及时追加保证金;九是未按照期货公司及会员的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增加持仓;十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十一是未按时向期货公司报告,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十二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三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五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六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七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十九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一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二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四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五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六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六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二十六是未按时向交易所报告,未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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