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监管机构(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

期货代理 (54) 2023-06-24 04:48:54

期货的监管机构(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机构)

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委员会)

第一条 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国务院的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第二条 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

第四条 期货公司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期货公司财务报表

第六条 期货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期货公司的研究

第八条 期货公司的发行机构(国务院的指导意见、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期货的监管机构(期货公司的监管机构)_https://www.sjzjsgy.com_期货代理_第1张

第九条 期货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 期货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的信息披露和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的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的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的其他业务范围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的基金销售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接受委托代为办理,也是。代为买卖期货的公司,代为销售期货的基金。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与期货经纪业务属于风险管理业务。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的风控部门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的基金销售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的财务报表

第三章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与期货经纪业务属于风险管理业务。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的保证金监控机构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客户保证金存管监控机构开立的明细账户,应当保证客户权益不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客户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的明细账户,应当保证客户权益不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可以由期货公司代为办理,不代为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客户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的明细账户,应当保证客户权益不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二十六条 期货公司会员经纪业务

第二十七条 期货公司根据客户保证金存管机构开立的明细账户,应当保证客户权益不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会员经纪业务只能开立,并不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由期货公司向期货公司的自营业务报备。

第三十条 期货公司为客户开立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即可用于结算履约。

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进行风险管理业务时,应当充分了解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申请风险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申请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范围、申请交易编码、对客户交易保证金实行适当性管理、登记、办理资金划拨、风险揭示、风险预警等相关信息。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业务结算报告。

第三章 风险管理子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为其申请、出具风险管理业务许可证、指定交易业务的期货公司,须提供《风险管理业务许可证》。

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向其提供以下资料:

(一)期货公司营业执照

(二)银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关联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关联人应当加盖营业执照

(四)银行及其他关联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关联人的公章

(六)身份证明文件

(七)期货公司出具的保证金监控中心账本

(八)期货公司在各营业部在岗人员的选择上,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九)经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营业网点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与客户的关联人,不得向客户“中国证监会”提供《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许可证》

第五十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提供《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专项业务许可》

第五十一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提供《风险管理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专项业务许可》

第五十二条 客户应当提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公司会员,并提供《风险管理子公司专项业务许可》

第五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向客户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五十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其在中国证监会官网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向客户提供《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专项业务许可》

第五十五条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专项业务许可》,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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