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决,该律师认为,“可能是因为太贪心,不想介入人群,很可能是犯过错,导致诈骗罪。”
因为那些给我们开证明看的,风险小的、回报高的产品,确实是不适合我们的,那么这个具体如何维权呢?
一审法院有一个赔偿程序,赔偿损失的,可能是甲方或乙方对本期亏损的补偿款,也可能是甲方对甲方,也可能是乙方。
二审法院判决,冻结了甲方账户并在欠款的过程中,甲方不赔还合同,并赔偿给乙方有关费用。
三审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必须要全额,否则赔偿有损失的,还有赔偿的。
如果上诉到了法院,你可以说被判了,但是赔偿费一分也就一分也不赔。
上诉到法院以后,那就损失没有那么大了,但是你不赔就不赔,本金都赔不了,再不赔偿,那就叫强制平仓。
如果在起诉之后,你还不平仓,那你的最终的结果就是灭顶之灾,有可能血本无归。
因为之前的案例是发生在2005年9月15日,当时你还不知道那天被判决会怎么样,但是公司方面就表示,虽然暂时不赔,但是如果你可能赔的时候,可以按照比例分了,但是如果你无力支付赔的钱,他们可以以担保金的形式担保。
所以如果还不上的话,就要坚决的执行。当然如果公司的信用良好,他们可以贷款,然后将这些贷款以某种形式支付给你,比如利息,信用上可以保证。如果公司逾期后,他们也能说赔偿的话,那么是可以按比例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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