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期货合约(设计期货合约并说明理由)的过程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设计期货合约时,设计成交量、持仓量、成交额,期货价格出现正负变动,市场价格出现正负变化,是要引起注意的。这个时候,期货市场的价格不存在市场预期的那么大,套期保值的资金进场意愿、对未来预期的影响、期货交易所或交易所预期价格变动的影响等都会发生。
第二阶段:设计期货合约时,设立交割月份,而在设计期货合约时,遵循了传统的交割月份是指这个月里到期的期货合约,在这个月份,企业会把它们的等级、包装等各个方面的规定表达出来。那么,在3月份之前,期货市场是不是应该建立起来“实物交割”的观念呢?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市合约的品种不应该是标准化的,应该是与之相匹配的,这样就有利于建立一个由实物交割和期货交割组成的多层次、立体的期货市场体系。
第三阶段:设计期货合约时,需要建立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期货价格体系,对期货市场进行一个明晰且具有代表性的评估,以保证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第四阶段:设置期货合约时,要设置交割月份,而且,不能超过3月,为了让期货市场具备连续性,要设置3月、7月、9月和12月,而且每个月都是同一个月份的,就有利于期货市场价格的稳定。这个时候,交易所可以通过提高期货市场的交易保证金来调控市场的价格。
第五阶段:设立期货合约时,交易所应该制定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期货合约,使得该期货合约连续性更好,就可以使得期货合约的连续性更好,从而避免单一的合约到期。
第六阶段:进行期货交易时,要进行期货交易的品种应该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1、交易品种应当是实物的,即必须是以实物为标的的商品期货合约;
2、交易单位必须是以1股(美元)为单位的,即:1000桶;
3、报价单位应当是人民币;
4、最小变动价位应当是人民币;
5、头寸的单位应该是手。
第七阶段:采用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通常是最后交易日后的一个交易日,期货交易应当注意,交易所会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和市场风险状况,对交易的品种进行临时调整。
第八阶段:
申请期货交易的品种应当符合申请交易编码前的五个交易日的期货合约总持仓量的规定,由交易所组织匹配。
第九阶段:
交易结束
要及时补充资料:
期货交易,是期货交易的一种,即:买卖、延期交收、实物交割的场所和设施。对期货交易者来说,办理期货交易具有以下几种方式:
1、银行
期货交易可以分为保证金交易和结算:
期货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可能会支付给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担保,以实现套期保值和套利。
2、实物交割
在实物交割时,期货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用于了结期货交易。
3、现金交割
期货交易者在进行实物交割时,必须向交易所支付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担保。
4、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者根据期货交易的目的,可以根据合约中规定的内容,可以提取实物的国债、公司债券、商业票据、股票指数等,通过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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