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
一、上海原油期货交易时间
上海原油期货交易时间:
二、上海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
上海原油期货交易时间:
三、上海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
四、上海原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是上海原油期货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定、修改、修订期货交易法规,保障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制定、修改、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则和要求。为规范期货市场,保证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期货交易规则。
第二条 交易品种,上市交易时间,期货交易所规定,上市品种,交易时间,期货合约月份,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交易代码,交割日期,交割地点,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上市合约的上市时间,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会员,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提供咨询,提高了参与期货交易的成功率,提高了投资者的交易的安全性。
第三条 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监管
第四条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第五条 交易所会员必须在每交易日交易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向本所公布。
第六条 每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
第七条 每个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根据当日交易结果,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第八条 会员应当在每交易日闭市后,对应当以当日交易结束为依据,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第九条 交易所会员应当在每交易日闭市后每个营业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第十条 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其已发出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账单》。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及时在交易日的每笔交易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第一个交易日向本所报告并提交书面确认。
第十二条 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并将相关事项落实到交易所账户。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第2个交易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手续费,并将相关事项落实到交易所账户。
第十四条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第2个交易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并将相关事项落实到交易所账户。
第十五条 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手续费,并将相关事项落实到交易所账户。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第2个交易日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并将相关事项落实到交易所账户。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