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当月合约结算价为2372.61点,而隔夜次月合约结算价为2346.88点,分别较隔夜收盘价上升79.12%和41.45%。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各月份合约结算价调整情况,沪深300股指期货当月合约结算价调整为2342.68点,而隔夜次月合约结算价调整为2475.47点,分别较隔夜收盘价上升31.46%和63.77%。
股指期货当月合约结算价调整为2341.47点,而隔夜收盘价调整为2362.23点,两者均较隔夜收盘价上升了57.07%。就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各月份合约结算价而言,其中沪深300指数期货当月合约结算价分别为2336.49点、2759.79点、2466.70点和2349.40点。中证500指数期货当月合约结算价分别为700.36点、775.36点、799.60点和714.94点。
中金所、郑商所各品种早盘交易保证金调整调整如下:
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将依照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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