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公司问责法》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9月18日起,禁止外国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规定,外国公司向其外国投资者出售股票,应当遵守公司的《外国公司问责法》。另外,《外国公司问责法》还明确了外国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境外上市的股票交易、投资管理以及证券交易的过程。
就在上月24日,中银证券发布公告,正式公布了对境外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的2021年3月22日。该文件还表明,外国公司应当在3月20日前向境内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境外上市的,境外投资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中国证监会上市管理的相关规定》。
在此之前,安永大中华区执行董事总经理曾宁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文件旨在为外资机构提供更好的渠道,以便外资投资者继续关注和参与到全球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投资。此次对《外国公司问责法》的修订,主要对《外国公司问责法》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将对外资机构的经营行为起到严格的监管,对市场的稳定发展也起到了有效的作用。
谈及《外国公司问责法》的修订,尚需美国证监会的批准。根据MSCI的资料,证券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美国国家市场管理局(NFA)的负责人都将不再接受外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股票交易所上市的申请,该法案最终可能在纽交所的中国企业中进行调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