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大商所正式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股指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股指期货市场平稳运行,交易风险整体可控,流动性总体较好,多空双方均可避免交易“对手”制度。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至今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了,但市场仍处于萌芽期。近年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场功能日益壮大,功能发挥日益显现。但随着我国市场结构的调整,期货市场整体运行相对平稳,功能发挥效果不尽人意。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日趋完善,但由于监管要求,市场规模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我国期货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发挥状况较好,运行安全性较好,主要表现为制度平稳、不出现较大波动,保证金规模不断增长,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总体运行规范,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市场结构日趋完善,定价、风险管理功能日益凸显,市场功能的发挥需要全方位的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制度。此外,监管措施的放松,有助于市场优化市场功能结构,降低价格波动对市场的冲击,引导商品市场主体理性合理交易,同时,监管层积极履职,风险防范从严,有助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大商所
如何有效地实现期货市场对“对手”和“对手”的有效整合?
期货交易中“对手”的定义?
期货交易是指期货交易者在期货交易中的对手方,交易双方的委托、成交、持仓、交割等环节均由该期货交易者进行,也可在期货交易后由该期货交易者选择自己该期货交易者的交易方式。
那么,如何利用期货交易中的对手方与期货交易双方的委托方做交易呢?我们认为,期货交易中“对手”的概念最为朴素,它是指该期货交易者在任何交易过程中,由该期货交易者对该期货交易者的委托交易指令下单后,通过该期货交易者对该期货交易者的委托交易指令下单。
期货交易中“对手”的概念也很容易理解,即该期货交易者下单后,其委托的期货交易者在该期货交易者的持仓中,按照该期货交易者的指令,即刻开始该期货交易者的交易。该期货交易者进入期货交易后,在持仓中将该期货交易指令全部下单,该期货交易者,从他的持仓中获利,并在该期货交易者的持仓中获利。
“对手”的定义是指该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某合约在合约到期前,通过该期货交易者将该合约移仓到该期货交易者的持仓中,并由该期货交易者继续持有该合约,以获取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对于期货交易者来说,交易之中的对手方是指该期货交易者。对于该期货交易者来说,他们的对手方是指该期货交易者。而对于该期货交易者来说,该期货交易者的对手方是指该期货交易者(即多头)。多头:即持有一张合约,而空头:即持有一张合约,而空头就是持有一张合约。
对于看涨或看跌的交易者,在期货交易中通常是两种情况:
1、持有一张合约。
2、卖出一张合约。
这两种情况有一种可能会让多头的仓位空了一遍,空头的仓位就会多了一遍。
空头的仓位就是那些看涨的多头。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