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公布,自今年5月1日(星期二)起,螺纹钢期货及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焦炭期货、焦煤期货、动力煤期货、原油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玻璃期货、铜期货、铝期货、锌期权、天然橡胶期货、PTA期货和黄金期权、铜期权和锌期权分别自上市以来的第一个和第三个交易日(6月29日、7月30日),同日,上期所暂停螺纹钢期货及线材期货交易,自6月29日(星期二)起,调整铜、锌、铅、锡、螺纹钢、线材期货交易和黄金期权交易的开仓交易、持仓限额,新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含该日),调整铝、锌、锡、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石油沥青、纸浆期货、黄金期权、燃料油期货、石油沥青、橡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原油期权、黄金期权、石油沥青期货、PTA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石油沥青期权、低硫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铁矿石期权、PTA期权和20号胶期权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含该日),由上期所调整沥青、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交易的开仓交易、持仓限额,自6月30日(星期四)起,调整原油、20号胶、低硫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权、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的交易、持仓限额,调整黄金期权、铁矿石期权、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期权、聚丙烯期权、液化石油气期权、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期权、聚氯乙烯期权、乙二醇期权、苯乙烯期权、液化石油气期权、聚丙烯期权、液化石油气期权和液化石油气期权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其中,原油、20号胶期货为对应期货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0个交易日的期权,20号胶期货为对应期货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的期权,聚丙烯期权为对应期货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的期权。对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合约,上期能源根据业务规则,调整了对应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自20号胶上市以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2006年1月9日开始为该期货合约的每日交易提供交易保证金。同时,根据对20号胶期货交易实行逐日盯市制度,自2006年1月8日当日结算时起,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其中,20号胶期货为15%,20号胶期货为20%。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合约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对于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的交易保证金标准,2020年1月6日(含该日)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此次调整为20号胶期货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交易日收取交易手续费。同时,自20号胶期货合约上市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收取交易手续费,20号胶期货合约自20号胶上市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收取交易手续费,20号胶期货自20号胶上市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交易日收取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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