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只有一天时间,交割日为当日的第2天。期货合约规定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交割标准为9、12、19、20、21、22、24、25、27、27、28、30、29、30、30、41、42、53、53、54、55、104、108、55、104、303、205、104、305、401、335、406、407、305、405、406、410、410、411、403、406、406。如果在最后交易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前未持有交割月合约,则该持仓继续进入交割月,直至最后交易日(交割月最后一个交易日)。
二、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标准交割日有哪些?
1、玻璃期货交割月份标准的制定:
目前郑商所玻璃期货的交割月份为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1日和2019年11月22日,交割手续费为2元/手。
郑商所玻璃期货的交割月份为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21日和2020年11月22日。
2、郑商所玻璃期货的交割月份为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21日和2020年11月23日。
3、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
自9月底开始,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与其他期货品种有一定的差别,但总体来说,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有一定的差异。另外,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以郑商所公布的平板玻璃交割数据为例。该交割月每吨的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为FGC001合约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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