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
沪深300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上300只股票的综合动态市盈率、市值和总市值的综合动态变化。沪深300指数拟合的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市盈率为100.97倍,且在本报告期的调整中,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沪深300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的综合动态市盈率、市值和总市值的综合动态变化。
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和实施目标及实施的具体时点:
一是在设计初期,以股本加权后的股份为基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保证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发行价格基本合理,满足企业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和经济利益。
二是在编制初期,选择市值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时,以公司的市值加权平均股价指数为依据,采用合适的股价指数,满足其市场需求,避免了采用单一股价指数,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套利的窗口期。
三是编制创业板指数的主要目的是为创业板的公司提供集资、融资的机会,尤其是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小,而公司盈利的稳定性还很好。
四是与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一致,以创业板ETF为标的物,按照不同的标准对不同的创业板指数编制目标和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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