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为1月17日,与A股同时上市的商品期货品种包括: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ETF期权、中证500股指期权、大中证500股指期权和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的标的物为上证50股指期货。以沪深300股指期货为例,其标的物为上证50指数,其交割日为3月14日,与CDS(中国股票市场指数)为同步。所以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为4月17日。而为什么需要将股票标的上证50指数交割日缩短至1月17日?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股指期货交割日为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此前交易日为4月19日。
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为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上交所规定的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周五。交割标的为上证50股指期货的加权平均价,其中1月16日为当日结算价;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可提前申请,且可以当日卖出交割,到期且可以无限期的延期交割。当日交割,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不同交割日。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标的物为上证50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
股指期货交割日为每个月的第三个周五,而中国期货市场的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为每年的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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