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类期货(能源化工类期货)上期所合约(标的)交易品种
一、能源类期货合约(上期能源)交易单位
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具有代表性的期货合约,该合约所表示的是具有实物交割属性的标准合约。交易所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在合约到期前通过现金或实物交割方式了结交易。
二、石油沥青期货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桶/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为6月,交割月份为1-12月,最后交易日为1-12月。
三、国际能源类期货(能源化工类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交割月份为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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