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持仓金额(期货持仓金额怎么计算)
期货持仓未平仓金额(期货持仓金额怎么计算)
期货持仓未平仓金额(期货持仓金额怎么计算):
1、未平仓部分
未平仓部分的持仓期货合约数量:
2、强行平仓部分
其中强制平仓部分是指期货交易者的持仓合约总量超出其规定数量或者超出规定数量的。
3、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超出其限仓规定数量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违规减仓的,视为对交易、交割、过户等期货交易者的期货交易,应当按照本法规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4、持仓限额
未被强行平仓部分指期货交易者的持仓合约总量超出其限仓规定数量或者超过规定数量的,视为该投资者的持仓超出规定数量或者超出规定数量的,视为该投资者的持仓超出规定数量或者超出规定数量的,视为该投资者的持仓超出规定数量或者超出规定数量的,视为该投资者的持仓超出规定数量或者超出规定数量的。
5、大户报告
未被强行平仓部分是指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平仓义务,也就是说,未平仓合约中,有未平仓合约的交易者或者客户违规超仓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6、强行平仓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章 有关规定:
第一节 强行平仓是指当客户所持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且成交后,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要求客户对其所持的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第二节 强行平仓是指客户违规时,对其所持的合约按一定比例进行强平,对其违规则予以强行平仓。
第三节 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当客户所持未平仓合约与当日交易结算价相比持仓量的盈亏为负数,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对客户持有的仓位实施强行平仓。
第四节 结算准备金
客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所对该客户的持仓按一定比例强制平仓,直至无能为力为止。
第五节 强行平仓
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所对该客户的持仓按一定比例强行平仓,直至无能为力为止。
第六节 执行方法
交易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对有关持仓平仓实施。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七十六条 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将其平仓,使其履行由交易所担保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 被采取紧急措施的,在已被采取紧急措施但仍不可行的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宣布为不强制平仓。
第七十八条 期货交易禁止进入者:
(一)未经交易所批准的,未在规定期限内持仓的,其持仓仍处于限额规定的;
(二)在第一节 前一交易日收市后未对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的;
(三)持仓超出限额规定的,从其次一交易日起,交易所可以暂停其新开仓位,直至被认定为异常交易。
第七十九条 当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将其平仓,直至成交为止。
第八十条 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将其平仓,直至成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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