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所)的主要交易方式有实物交割和风险管理。所谓实物交割,就是所持有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商品期货的主要特征是以下:
(1)交易双方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按规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在交割期内,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3)该期货合约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割。
(4)该期货合约允许投资者持有或者出售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
(5)交易者与期货经纪公司代理客户的买方和卖方的交割月份相同。
(6)交易者与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客户的卖方和卖方的交割月份相同。
(7)买方是向期货经纪公司的卖方进行期货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8)交易者不得利用期货交易进行投机。
(9)交易者通过经纪公司代理交易,并且应当遵守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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