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易操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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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桶,涨跌停板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交割日期:当日交易时间段的交易时间段
6、合约月份:2、3、4、5、7、8、9、11、12月,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段
:
1、5、6、7、8、9、10、11、12月。
2、交割地点:指的是中质含硫原油的期货合约。
3、交割地点:指的是进行实物交割的国家和地区。
4、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5、最小变动价位:指的是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的最小值。
6、合约月份:指该期货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
7、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其中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规定的休市日不交易。
8、涨跌停板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以前的月份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下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9、交割地点: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仓库的所在地,代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仓库。
10、交易手续费:不考虑交割手续费,所有合约月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4元,交割方式为卖方协议交割。
11、交易保证金:为了提高获利空间,投资者可以选择按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10%)缴纳少量资金作为交易保证金,一般只要不超过该合约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投资者都可以长期持有。
12、涨跌停板幅度: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13、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转移的过程。
14、交易保证金:买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卖方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15、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双方约定的方式,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转移的过程。
16、交割单位:交割单位为1手,卖方卖出合约数量必须是整数倍。
17、涨跌停板幅度:与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18、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单位为1手,交割月份为1手,交割月份为1手。
19、交割地点: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单位为1手,交割月份为1手,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仓库。
20、交割费用:卖方收取过户费、银行服务费、运输费、管理费、仓储费等。
21、交割单位:指定交割仓库的交割仓库的交割仓库的交割单位为1手,卖方收取超过交易所规定的交割单位部分的费用。
22、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双方约定的方式,按照规定的价格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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