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涉嫌非法期货交易已经成为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原油宝事件,实际上就是指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是由商业银行通过向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买卖一种实物商品,并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未来特定商品的金融衍生产品。而原油宝的交易实际上就是以实物交割的形式进行的。在原油宝交易过程中,投资者通过期货交易系统进行现金交割,结算后不再收到交易所交割通知。但是,最后由于原油宝是虚拟资产,这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也是不常见的。
期货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其目的是为了在期货市场上牟取暴利。然而,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有很多的投资者对期货交易有了误解,认为只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日期,随时都可以交割的。其实并不是,期货的投资只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没有杠杆机制,有一些投资者可以买涨买跌,但也有一些投资者会认为自己已经买了很多的原油期货合约,完全是不懂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实际上,原油宝本质上与原油期货没有什么关系,是一种期货交易的一部分。
为什么说原油期货的交易最终不合法?
此前,原油宝的操作与期货交易都是证监会监管,属于违法违规。此次事件中,中行对此进行了风险提示,提醒期货投资者,原油宝客户所购买的是国际期货合约,但中行却没有对合约进行详细的介绍,以免让投资者产生误解,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次事件中,中行原油宝事件,不仅对投资者产生了重大损失,而且是以负值成交,这是发生在我国石油期货史上非常罕见的事件,我们一定要切记。
所以,原油宝客户在亏损后无法提出索赔,但是中行也不会在亏完本金的情况下,立刻将责任推给客户。
中行的原油宝产品交易全部采用保证金交易,投资者的盈亏都由中行承担,并没有强制平仓操作,也就是说中行既然交易的是虚拟的,但是中行并不承担交割。这样一来,如果投资者亏损的不是原油宝,中行怎么可能直接就血本无归?
此外,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商品业务交易协议》显示,原油宝、纸原油等产品的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22:00-24:00,但由于客户没有开通原油宝账户,所以没有强制平仓操作。
因此投资者为了避免损失,就需要把钱从中行拉出来进行原油宝操作。在此前中行工作人员就提醒投资者,由于原油宝事件,中行将承担很大的损失,中行应该自行承担亏损。
而投资者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得不选择了将资金拉出来进行原油交易。如此一来,中行与投资者间就没有强制平仓操作了。
那么在原油宝事件发生之后,中行能否承担此次投资者的损失呢?
事实上,我国现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是银行存款,但只要是有了储蓄存款就无法进行理财。中行对此并没有过多的披露,而且中行的介绍仅是介绍客户在中行购买理财产品。而且,中行也并非不做理财产品的推荐,这也是为何该行在有了中行揽储之后,一直推出了理财产品的“传帮”。
当然,为了迎合投资者,理财产品中的资金都是被投资者集中进行的。为了应对风险,也有很多理财产品是被投资者集中进行的,有的理财产品投资者甚至是无法进行理财。
而且,投资者也经常会将真正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们称之为“诈骗”,他们也经常会将真正的理财产品,叫做“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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